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持续性深化改革
2024年9月27日,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表示,到2025年国有企业需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,并清晰界定“退出”标准,避免用其他情况替代业绩考核不合格。他强调,要防止制度空转,年底前未行动的企业需启动,同时避免“一刀切”,确保强激励硬约束。 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历经20多年,始于2001年的230号文,旨在解决“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、能增能减”问题。2018年国资委发布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(试行)》,强调劳动用工合规。2020-2022年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,建立市场化用人和薪酬机制。2022年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》实施,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指引。2024年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实施,加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。王宏志在最近的推进会上再次强调了制度执行和避免“一刀切”的重要性。